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提案办理> 详细内容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8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7-08-03 09:01:36    浏览次数:    【字体:

欧阳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扩权强镇”步伐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下办理意见,以供参考。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主体和农民诉求向多元化转变,农村产业结构向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转化。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加快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乡镇党委、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建设的重要职能。但从现阶段乡镇政府履职的实际情况看,您建议中所指的乡镇政府权责不一、赋权不足、保障不力等问题还普遍存在,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扩权强镇等方式,进一步明晰权责、理顺关系、创新体制、改进管理、强化服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乡镇政府已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增强乡镇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2015年全面完成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推行了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定机构编制、定职能职责、定发展规划、定纪律规矩的“一转四定”工作,并将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列入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市委编委办主动跟进、积极作为,在全面梳理乡镇政府权责、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指导意见,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审议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新形势下乡镇政府主要职责、扩大管理权限、推行“三清单一目录”制度、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改进绩效考核、提高政务服务能力等八项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在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对合并后乡村人口规模、耕地面积、财权事权、运行经费、债权债务、收支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出台了乡村运行保障标准,乡村两级运转经费得到了基本保障。2016年全市乡镇公务运转保障经费平均达到95.91万元,相较2015年增加25.94万元;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平均为16.17万元,比2015年增加6.64万元。

  此外,我们以桃源县陬市镇纳入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着重加强了对改革试点工作的业务支持和督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采取“6+1+3”的模式完善了陬市镇机构设置,即设置6个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1个执法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个直属事业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并明确县直或垂直管理机构派驻机构实行双重管理,派驻机构工作纳入陬市镇工作考核体系。同时,为强化陬市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指导桃源县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市政交通、民生事业等领域赋予了陬市镇行政许可、管理服务项目95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108项。较好地落实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初步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市级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正在抓紧研究拟订相关具体实施意见。您提出的加快扩权强镇步伐的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您所关注的也正是我们正在着手解决的难题。下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指导意见(试行)》,从理顺管理关系、扩大管理权限、完善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机制、强化公共服务方面入手,研究提出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在总结提炼陬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县乡两级政府有关“扩权强镇”工作的业务指导和项目支持,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理顺管理关系。一是以夯实基层、重心下移为原则,明确新形势下县、乡两级政府职责划分,依法依规明确乡镇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科学合理界定乡镇政府与县直部门职责管理,明确派驻乡镇机构的管理体制。三是进一步明确划分乡镇政府与村(居)自治组织的管理关系,将部分管理权限及公共服务事务下放由其承担。

  二、扩大管理权限。按照扩权强镇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应放则放、靠前服务的原则,扩大乡镇政府管理权限。一是重点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市政交通、民生事业等方面探索扩大乡镇政府管理权限,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一个乡镇、一支队伍综合执法的原则,按程序组建乡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三是扩大乡镇政府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严格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的政策规定,对乡镇内同层级、同性质的人员调整实行备案制,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乡镇,按程序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探索实行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备案管理。

  三、完善管理体制。一是根据上级有关事权与支出责任调整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加大对乡镇的财政支持力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明确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预算乡镇工作经费。二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国土规划建设、卫生和计划生育、市场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农产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制,合理划分县级部门与乡镇政府职责任务和管理体制,理顺人员编制管理关系,建立县级部门实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负责具体经办的工作机制,实现相关领域监管的全覆盖。

  四、优化管理机制。一是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向乡镇延伸,强化乡镇村居自治和服务能力,做好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强化社会面、乡镇和村居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乡镇之间、村居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广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置,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二是建立健全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以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健全便民服务站点设置,将政务服务向乡、村两级延伸,推行全程代办、预约服务以及绿色通道等制度,保障基本民生服务在乡镇一级办结。三是进一步改进乡镇干部管理,积极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和县级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将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适当提高乡镇干部待遇,妥善解决乡镇干部保障问题。

  五、强化公共服务。一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按照区域覆盖、制度统筹、标准统一的要求,打破城乡界限,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二是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对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三是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县与乡镇间、县级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扩权强镇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您继续对我办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