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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委编办蹄疾步稳完成县级生态环境机构编制调整任务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9-12-19 10: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常德市委编办按照中央、省有关县级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提前谋划、扎实基础、严格把关,有序完成了县级生态环境机构编制调整任务。

一是及时划转和调整职能和职责。结合县级党政机构改革,该办注重做好对各县市区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方案的工作督导,各地已将原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与同级发展和改革局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水利局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国土资源局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农业局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等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分局,并将相关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责划转涉及的机构及编制相应调整到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分局或其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相关涉改部门“三定”规定中不再体现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不再设置承办有关具体工作任务。

二是科学制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为切实做好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监测执法机构编制调整工作,该办按照职责任务分工,主动与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接,联合出台了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监测执法机构编制调整工作方案,明确了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监测及执法机构调整任务,确立了相关职责和编制调整审核划转程序,划定了市、县机构编制、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分工,提出了相关数据审核和文件依据整理上报的任务书及时间表,并要求县级机构编制、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加强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机构调整和编制划转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确保新老生态环境及监测执法体制平稳过渡。

三是全面澄清基础底数。依托省级机构编制综合平台和机构编制审批信息库数据,该办主动跟进,全面厘清了各地现有机构设置、核定编制及实有人员等相关情况,及时答复各地相关业务咨询,明确要求各地严格落实环保系统人员编制冻结管理要求。同时,及时督导各地整理上报了生态环境系统机构编制沿革文件及相关数据,对24家单位一百余份文件和数据审核甄别,就个别县市机构编制调整中相关问题,反复与市县相关部门核实并向上级部门进行专题请示,研究提出了机构编制调整审核意见。

四是积极做好上收管理对接。在完成一切准备工作任务基础上,该办按程序发文调整了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分局管理体制,相应将县市区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机构成建制上收市级管理,并统一规范了机构名称、划分了事业单位类别。同时,明确将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相应调整由市级管理,计入市级机构编制总额,并同步调整了市、县两级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和信息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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