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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委编办三举措 助推中医药事业发展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9-07-16 08:46: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常德市委编办积极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稳步实施“三大举措”。

一、建立健全机构职能,理顺工作体制机制

近年来,该办积极致力于理顺中医药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和优化卫计部门中医药职能和机构配置。2015年11月制定市卫计委“三定”规定明确“将原市中医药管理局职责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市卫计委设立中医药管理科。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制定卫健委“三定”规定市卫健委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职能职责及内设中医药管理科明确不变。积极向省申报了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等事项。同时,根据本市医疗事业发展状况和上级文件精神,该办报请省编办批复后同意市第一中医院更名为市第一中医医院,研究同意了市第一中医医院内设18个党政管理机构和40个临床业务和医技科室,有效规范了中医院机构名称和优化了内设机构设置。

二、指导市县机构设置,确保上下步调一致

近年来,该办注重加强对区县市中医药机构的设置的指导。在2015机构改革中,各区县(市)均整合组建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发“三定”规定,明确了其承担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等行政管理职能,并设立相应内设机构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各区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均调整设置为卫生健康局,原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中医药管理职能一并整合由卫生健康局承担。目前,除武陵区外,我市其他8个区县(市)均设置有中医医院,其中:常德市第二中医医院以及桃源县、澧县、石门县、汉寿县、安乡县、临澧县等7家中医医院为正科级,均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精神统一规范机构名称为中医医院,并按相关规定规范设置领导职数。

三、配强专业技术力量,优化人员编制管理

为解决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问题,2014年就提请市委编委会研究核定市第一中医医院800余名人员控制数。不断优化进人用编核准服务,对使用控制数计划人员递补进编实行事后备案管理,为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全力提供编制保障。2015年至今,共研究同意市卫健委、市第一中医医院进人用编事项156人次,市第一中医医院144人次,另为市第一中医医院下达控制数计划2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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