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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编委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再发力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7-08-22 20: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近日,常德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常德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将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再发力、再推进、再部署。

  1.加快推进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经实行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尚未完成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门,凡机构、职能、人员等整合难度不大的,必须尽快完成执法职能和执法机构的整合,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一支队伍执法”;凡机构、职能、人员等整合难度较大的,坚持整合方向不变,认真拟订整合方案,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2.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发〔2015〕37号、湘发〔2016〕30号等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深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相关方面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市区两级城管执法事权划分、城管执法标识和制式服装统一规范等年度改革任务。

  3.深化文化市场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办发〔2016〕20号和湘办发〔2016〕43号等文件精神,研究拟订本地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支持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文化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完善综合执法机制,解决市区两级一级执法问题。

  4.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改革任务。研究提出武陵区、鼎城区工商、质监、食药监管机构整合的方案。

  5.探索推进重点区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总结桃源县陬市镇作为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经验,探索授权执法、委托执法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拟订在桃源县漆河镇、三阳港镇等乡镇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争取省以上法制部门支持,探索在市县所属开发区和黄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市委编委办 李世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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