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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委编委办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8-12-19 18:00:1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常德市委编委办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四个强化,切实加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进一步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规范运行。

一是强化清理规范。今年1月份以来,在过去两年集中清理基础上,组成专门力量,历时大半年,清理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共348个,并提请市委常委会进行研究,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公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结果的通知》。清理后,撤并市级议事协调机构144个,精简率达41.4%。其中,调整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下设机构的22个,占6.3%;撤销的62个,占17.8%;合并的58个,占16.7%;不再认定的2个,占0.6%。

二是强化前置审核。为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审核方式,制发了《常德市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呈报表》和《常德市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调整事项审批表》,按照常办发〔2018〕6号文件规定,以遵循保障重点所需,严格审核把关,除上级明确要求单独设置外,能综合设置的尽量综合设置,进一步精简了审核流程,规范了审核方式,提升了审核效率,优化了设置流程。

三是强化机制保障。为健全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机制,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常办发〔2018〕6号),该办法对旧版的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更符合市本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需要。随后,研究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lt;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gt;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明确操作和管理程序,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相关纪律,进一步夯实了议事协调机构的机制保障。

四是强化运行管理。实行议事协调机构运行定期检查和年度报告制度,了解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改变职责任务或超越规定职责开展工作等情形的,及时与承担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的部门沟通,实现了议事协调机构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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