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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8 15:14: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委编办,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编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编办和省委编办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市县两级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纠内容

1.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地方副处级以上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设置,须报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科级机构的设置,须报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重点查纠各级各部门是否有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的问题,具体包括超审批权限设立(不定规格变相设立)、更名(或加牌子)、升格、撤并等四种情形。

2.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应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并在核定的职数内配备领导干部。重点查纠是否有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具体包括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两种情形。

3.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名称由组织和机构编制等部门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核定,任何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重点查纠是否有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的问题,具体包括职务名称与机构名称、规格不对应,以及自行设置助理、资政、专员、总师等职务名称两种情形。

二、查纠要求

1.统筹结合前期工作,确保查纠实事求是。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三查纠内容,在前期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两本台账”(构编制问题台账、处级领导职数台账)以及正在开展的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三查纠内容已纳入),统筹开展本次问题查纠工作,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填报查纠问题清单(附件1),并形成查纠情况报告。

2.注意区分不同情况,确保查纠平稳有序。在本次查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清是由机构改革等历史原因、政策原因导致的,还是由领导干部明知故犯、滥用职权等个人原因导致的,区别不同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在查纠中发现的情况较为复杂或政策界定不清等问题,各地各单位可建立问题定期研究机制,及时梳理归总并报送提请研究的问题清单(附件2)。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按照职责权限,及时通报情况、移交问题线索。机构编制部门要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查纠工作平稳有序。

3.立查立纠、边查边改,确保查纠落地见效。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机构编制部门将按权限立即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发现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撤销设立、恢复原有名称或规格等工作;对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按照有关规定,将问题清单报告组织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的,报告组织部门予以撤销。

三、上报时间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本次查纠情况分两批进行报送,具体安排为:

(一)有关超权限设置副处级以上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超规格超职数配备的处级领导干部,自行设置的处级领导职务名称等查纠问题清单及情况报告请于5月20日前报送市委编办。

(二)有关超权限设置科级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超规格超职数配备的科级领导干部,自行设置的科级领导职务名称等查纠问题清单及情况报告请于6月10日前报送市委编办。

区县(市)委编办、市直五区编办每月20日前须报送当月查纠工作完成情况,有问题需要报请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研究的,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三前报送。

各区县(市)、市直五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查纠工作,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和自查报告,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报送至市委编办监督检查科(包括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盖章版,没有发现问题的也须零报告)。在查纠期间如有问题已整改到位的单位,问题仍须纳入清单并备注已完成时间。

联 系 人:凌云峰                联系电话:7786761      

电子邮箱:568119062@qq.com

办公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88号市委综合楼502室

附件1: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202005181519136249.xlsx

附件2:提请研究的问题清单

20200518151928629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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