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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委编委办积极探索建立控编减编长效机制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7-10-30 09:05:3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鼎城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控编减编工作要求,牢牢树立全局观念,大力强化责任意识,建立了一系列规范制度,不断强化对控编减编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始终把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在2012年底统计基数范围内。

  一是坚持空编补员,建立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全区各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必须事前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用编申请。机构编制部门对拟用编类别、结构、经费形式、数量和理由、现有编制和职数使用状况等进行核准,确有空余编制、并且符合编制结构比例要求的,机构编制部门要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批复用编计划,方能补充工作人员。

  二是坚持合理流动,建立机构编制评估制度。实名制系统建立后,鼎城区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全区部分存在结构性超编的单位,在编人员的年龄、学历、技术职称等结构进行分析评估。对存在专业技术人员断层危险的单位优先用编,同时在全区范围内择优选调,合理流动,挖潜区内编制资源,盘活编制资源。

  三是坚持无缝对接,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制度。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7〕21号)文件精神,以实名制数据库为基础,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联动管理工作机制。继续严格执行上下编联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凡有增减人员的,须先到编制部门办理上下编手续,持编制部门出具的《上下编通知单》再到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人社部门不予审批工资,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机构编制部门可以冻结办理机构编制相关事宜。每季度末,机构编制、人社、财政三个部门对全区在编在岗人员的供养数据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四是坚持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机构编制部门定期协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重点开展机构编制纪律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审计、“吃空饷”情况等专项检查,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力。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12310”的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受理机构、工作程序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其真正成为联系机构编制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较好地宣传了机构编制工作,维护了机构编制的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鼎城区委编委办  娄欢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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