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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到人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0-02-15 11:54:46    浏览次数:    【字体:

转自《人民日报》

《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让——          

责任追究到人

前不久,中央纪委颁布《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是中央纪委针对机构编制工作专门制定的第一个解释性党内法规,对在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中负有责任的共产党员,如何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党纪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解释》填补了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空白。这些年,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地方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但目前的法规文件主要是解决如何处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问题,而对处理违纪违规责任人还仅有原则性规定。这是《解释》出台的重要背景。        

——十条规定基本涵盖实际发生的各种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相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具有明显的特殊性:集体违纪情况较多、违纪行为不易发现、违纪影响比较严重、违纪后果难以纠正。据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分析,当前编制违纪问题在总量上要比机构违纪问题多。在编制违纪问题中,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比较突出;在机构违纪问题中,超限额设置机构和擅自提高机构规格问题发生比较多。此外,“条条干预”问题,即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问题,也一直是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因此,《解释》将目前机构编制管理中比较突出的违反编制和职数配备、机构设置以及禁止“条条干预”等方面规定的行为,归纳为10条,并逐一明确了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党员干部进行处理的具体条款。        

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司长于宁解释,这10条规定首先考虑了不同性质的违纪行为,包括机构方面的违纪行为、编制方面的违纪行为、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方面的违纪行为;其次是考虑了不同的违纪主体,包括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还特别针对机构编制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制定了一条规定。“虽然条款不多,但实际发生的各种机构编制违纪行为,基本上都能从中找到相应条款对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加以处理。”他说。        

怎样拨打“12310”(链接)        

【受理范围】        

主要是违反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情况:即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        

【拨打方法】        

“12310”是全国统一的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电话。举报人可直接拨打“12310”向当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如向异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可在“12310”前加拨该地区区号。        

【举报须知】        

举报需要提供违反机构编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便及时受理。以举报某单位超编进人为例,举报人应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该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和实有人员名单等。        

【特别提示】        

1、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下达到各单位的,而不是下达给具体人的,涉及具体人员去留和待遇等问题的举报,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受理范围。        

2、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缩短受理工作周期,提高受理和办结的效率,建议举报人首先向所在地区的地市级或省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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