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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委编办:推进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保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2 10:51:4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常德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机构编制领域落实落地,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一、学习与宣传并举,树牢法治观念。一是以学习提素养。通过室务会、理论中心组(扩大)、党员大会学习宪法、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及党内法规6次。在全省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专题培训班上,常德市委编办作经验交流。二是以宣传聚共识。持续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宣传进常委会、进编委会、进中心组、进党校、进机关、进基层。班子成员多次在党校主体班和县市区宣讲《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在常德机构编制信息网开设专栏,及时公开国家重要法规、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和其他重要领域政策,凝聚法治共识。三是以普法扩影响。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利用文化走廊、宣传一体机、展板等多平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员3次进联点社区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2次开展普法宣传,将党的创新理论精神传到“基层末梢”。

二、执行与监督并重,发挥法治效能。一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发《县市区及市属特定区域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向省委编办和市委报备2份规范性文件并一致通过审查,审查县市区及市属特定区域10份规范性文件。严审部门单位文件草案60余份,把住“条条干预”关口,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分两轮入驻16家市直单位开展市委巡察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对前三轮市委巡察机构编制反馈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系统收纳县级党委巡察问题,建立全市634个具体问题的巡察清单库。三是加强机制核查。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市委编委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单位将机构编制领域法规制度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教学课程内容,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巡察检查内容。将县级编办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评估内容,促进市县两级法治建设工作协同联动。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调配一名公职律师担任市委编办法律顾问,助推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

三、改革与服务并进,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服务保障立法。推动疾控体制改革,及时修订市卫健委“三定”规定,制订市疾控中心“三定”规定,让部门行使职能有法可依。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能职责,为市直部门起草的《常德市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常德市米粉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提供高质量意见建议。二是服务保障执法。对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性质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明确,提出人员待遇问题解决思路。在消防行政执法委托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基础上,指导临澧县扩充下放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明确市属特定区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会同相关部门下放执法事项清单。采集分析交通、城管、农业领域三年来行政执法工作主要业务量,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三是服务保障司法。锁定武陵监狱人员编制,顺利完成收归省管工作。指导县市区将520名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积极支持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空编补员,保障基层引进法治人才,动态管理编制周转池,充分发挥编制资源配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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