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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委编办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助力“五好园区”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7 16:21:03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石门县委编办以明晰发展定位、厘清职能职责、畅通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创新优化石门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为建设“五好园区”、打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注入强劲动能。

一、明晰发展定位,推动转型升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强园区、强城镇、强民生、强生态、推进乡村振兴”的“四强一振兴”发展路径,以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为目标,以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工业新区、产业新城、双创基地”发展定位,高标准编制园区“一区三园”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出台《石门县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多措并举支持园区转型升级。2021年,经省委编办、市委编委批复同意,将湖南石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厘清职能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明确高新区“承接产业项目、服务园区企业和推进产城融合”的功能定位,对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与招商单位、县直部门、街道办的职责进行梳理,将高新区承担的社会事务、企业院墙之外的信访维稳等职责,剥离移交给街道办负责,进一步理顺高新区和相关部门、街道办的关系。根据新的功能定位,由市委、市政府出台高新区“三定”规定,着力突出高新区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区域开发、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职能配置,推动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职能职责法定化,促使高新区更好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经济发展。

三、规范管理机构,畅通运行机制。根据高新区职能职责变化,结合县情实际,严格执行省委编委文件精神,清理整合高新区不规范或分散的管理机构,将高新区内设机构由4个调整为5个,即办公室、组织工作局、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经济合作局、开发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由1个调整为2个,即企业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与项目推进中心,撤销派驻机构2个,即财政分局和自然资源分局。通过清理规范,高新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机构设置和职数配置明显优化,协调机制更加顺畅,决策更加高效。

四、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服务效能。建立高新区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今年1-8月,园区完成基础设施投入6亿元,新引进亿元工业项目6个,新开工亿元项目5个,新投产亿元工业项目4个。探索实行园区绩效奖励制度,实行指标差异化考核、待遇差异化发放,避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改革园区选人用人机制,鼓励高新区借鉴醴陵、耒阳等地经验做法,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等专业人才,对科技以下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任、末位淘汰,加强园区干部对外交流、挂职锻炼,促进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行全生命周期服务企业制度,根据高新区职能职责,向高新区新增赋权136项,启用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探索实行“一个大厅办事、一枚印章审批、一个主体服务”,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等行政审批流程,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园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今年1-8月,园区108家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53.9亿元,1-9月实现工业税收3.58亿元,增长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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