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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委编办四举措加大文物考古工作保障力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8 09:53:0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发展要求,常德市委编办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执法体系、健全事业机构、充实人员力量,打好组合拳,为推动当地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机构编制力量。

一是理顺文物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市文旅广体局“ 三定 ”规定中,明确其承担“组织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管工作”等职能职责。内设了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等专门承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行政科室。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还在市文旅广体局加挂市文物局牌子,进一步强化了文物保护工作职能。

二是健全文物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结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等领域多支执法队伍,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明确依法统一行使文物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理顺文化市场领域执法职能,夯实基层执法基础,同时还内设了文物执法大队,专门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健全文物考古事业机构。为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参照上级做法,制发了《常德市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方案》,明确以常德博物馆为基础组建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对外加挂常德博物馆牌子,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新增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地下文物保护及抢救性发掘等方面的公益服务职能。同时明确了各区县市根据上级有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文物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

四是充实文物考古人员力量。在编制资源非常紧缺的情况下,通过进一步加大编制统筹挖潜力度,积极将编制资源向文物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先后为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增加了10名事业编制,进一步夯实文物保护的队伍。目前,该中心核定事业编制规模,在全省占据前列,接近了具有考古资质文物大市的编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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