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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部门要在学史力行中重点把握四个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3 08:47:58    浏览次数:    【字体:

学史力行,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和着力点,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标尺,是把理论思想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遵循,更是摆在每一名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道“必答题”,要求我们行之有舵、行之有方、行之有效、行之有度,就是要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履职动力。

第一,行之有舵,就是要进一步坚定维护党的领导。回顾中共百年党史,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生命,也是中国共产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员干部的方向之舵、思想之舵,把稳了、走正了,就能行稳致远。没有对党的绝对忠诚,就会丢了“魂”,工作就会失去方向,就会经不起大风大浪的考验。进入新发展阶段,学史力行,就必须从革命先辈身上汲取精神营养和前进动力,思想上要坚定追随,不断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始终将其作为科学真理来遵循、作为崇高理想来追求、作为根本指导来确立。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政治过硬是第一要求。机构编制工作历来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新一轮机构改革,调整了编委领导体制和编办管理体制,就是为了加强和完善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学史力行,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和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鲜明体现党的领导、立场、原则和纪律,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始终将是否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机构编制工作。

第二,行之有方,就是要抓好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这个牛鼻子。迈入“十四五”,常德的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宝贵的发展黄金期,推进发展具有较好的外部环境、有力的政策支持、坚实的发展基础和浓厚的发展氛围。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犹存、区域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等。当前,省委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市委提出“一个中心、两个枢纽、三个基地”目标要求,作为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更新发展理念,更新综合知识,调动智力资源,围绕发展总部经济、深化园区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献计献策,助力新常德建设。在机遇与挑战面前,更要发扬百折不挠、积极进取的精神,要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污染防治、突发公共卫生等体制机制,调整优化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等领域机构职能,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体制机制;全面清理规范开发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破除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能的原则,持续深化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市本级与武陵区权责利之间的关系。要强化公益属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出台分类改革配套政策,加大“小弱散”事业单位整合和职能任务欠饱和单位空编收回力度,进一步明确市直主管部门与所属处级事业单位管理关系,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行之有效,就是要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大局这个基本面。深刻认识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上层建筑,机构编制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增强履职的自信心。党史学习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认认真真察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不断加大实事投入和办理力度,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得到更多实惠。编办虽然不管资金、不管项目,但也可利用机构编制资源,力所能及地帮助乡村振兴点村,帮助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聚焦加快推动常德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三个高地”,聚焦招大引强、研究院经济、数字经济、城市经营管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任务落实,提前谋划、深入研究、精准服务。要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围绕教育、医疗卫生、食药安全、生态环境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工作,在机构设置、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要聚焦优化协同高效,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继续做好创新挖潜工作,加大编制统筹使用和动态调整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向党委中心工作倾斜、向民生保障倾斜、向发展最吃劲的地方流动,着力破解严控机构编制与保障事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第四,行之有度,就是要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对于一名党员,纪律就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就是生命线。机构编制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慎独慎微,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提高遵守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按规矩按程序办事的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机构编制水平,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机构编制无小事”观念,从自身做起增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二是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有关程序,坚决落实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完善机构编制工作领导、事项调整、运行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制度体系。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党委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加大对超权限审批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整治力度,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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