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详细内容

安乡县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集体决策制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7-08-22 19:46:38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来,安乡县委编委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原有各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集体决策制。

集体决策制主要包括决策范围、决策原则、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及决策责任追究等五部分。其中规定:凡涉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的机构编制事项,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县委常委会有明确意见的,予以立项、受理;所有提交县编委会研究的机构编制事项,事前必须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请示;定期召开县编办主任办公会集体审核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编委会或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县委编委会对提交的议题召开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形成集体决策和决定。

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集体决策制,能够提高本办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对进一步促进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安乡县委编委办 易波供稿)

分享到:
【打印正文】